盘龙区醋酸纤维厂片区项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象调查评估情况公示
组织单位: 昆明市盘龙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途径: 项目现场、政府官网和媒体
公示时间: 10工作日,2022年 06月21日—2022年 07月04日;
意见反馈: 若对本公示有异议或有其它历史文化遗产线索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青云街道办事处,提交方式如下:
1、现场提交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青云街道办事处园博路6号;
2、邮箱:403388683@qq.com;
公示单位联系电话:昆明市盘龙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0871-63111335;
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昆明市盘龙区文物管理所,0871-63186414;
公示详情,请查看下方附件:
附件:醋酸纤维厂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