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波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象调查评估情况公示
组织单位: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
公示途径: 项目现场、政府官网和媒体 公示时间: 10工作日,2022年 7 月20 日—2022年 8 月 02 日;
意见反馈: 若对本公示有异议或有其它历史文化遗产线索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
提交方式如下: 1、现场提交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盘江西路山水润城韵园西南门; 2、邮箱:lqzdb63135267@qq.com;
公示单位及联系电话: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 ,0871-68591751;
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昆明市盘龙区文管所,0871-63186414。
大波村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范围图 项目概况: 大波村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位于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东至规划新龙南路,南至轨道交 通首期工程用地,西至规划龙溪南路,北至规划的部队用地。 经现场踏勘及现有资料整理,暂未发现地上历史文化遗产线索(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名人 故(旧)居、古树名木、工业遗产、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等),故对此情况进行公示, 并向社会征集该项目范围内的地上历史文化遗产线索。
公示详情,请查看下方附件:
附件:大波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象调查评估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