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
昆明市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县乡村“书记工程”和抓基层党建重点项目,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 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齐抓共管、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加大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设立党组织力度,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村“两委”换届后,926名村党组织书记担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昆明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以规划引领、项目驱动、帮扶推动、制度保障、监督落实为主线,按照规划全覆盖、项目全覆盖、挂钩帮扶全覆盖、管理制度全覆盖、视频调度全覆盖的工作思路,持续推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做强做优。2021年底, 全面消除了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平均30万元以上。
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牵头,会同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从产业发展规划、“三资” 管理、扶持项目验收、人才培养等方面构建政策体系。各地立足村级集体经济由无到有、由小到大的目标,创新土地开发、盘活资产、产业带动、多元合作等发展模式,建立“党组织书记+乡村CEO”双带头人管理机制、“党组织+公司+项目” 发展模式和“线上+线下”销售模式,推进“一村一品”产业发展,一批批绿色乡村旅游、红色党建生态农业示范园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特色项目、特色品牌正逐渐成熟成长。(通讯员 尹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