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兴中制药厂、门窗厂及下马村二期 城中村改造项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象调查评估情况公示
组织单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莲华街道办事处
公示途径: 项目现场、政府官网和媒体
公示时间: 10工作日,2022年09月23日-2022年10月11日;
意见反馈: 若对本公示有异议或有其它历史文化遗产线索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莲华街道办事处,提交方式如下:
1、现场提交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政教路43号;
2、邮箱:623150593@qq.com;
公示单位及联系电话: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莲华街道办事处0871-65118673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昆明市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0871-63311976
公示详情,请查看下方附件:
附件:公示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