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单位: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
公示途径: 项目现场、政府官网和媒体
公示时间: 10工作日,2023年1月18日—2023年2月3日(10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 若对本公示有异议或有其它历史文化遗产线索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
昆明市五华区同心路43号普吉街道办事处三楼党政综合办,提交方式如下:
1、现场提交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同心路43号普吉街道办事处三楼党政综合办
2、邮箱:whpjjdgk@163.com
公示单位及联系电话: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 0871-68395901
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昆明市五华区文化与旅游局 0871—63393930
公示详情,请查看下方附件:
附件:五华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明珠化工地块项目文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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