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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水上大排查

2021/1/7 15: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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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按照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和云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水上大排查的工作要求,全省金沙江流域7个州(市)聚焦“四清四无”目标(清船、清网、清江、清湖,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开展了为期15天的水上大排查,为全国2021年1月1日0时起开启为期十年的“长江禁渔”营造良好氛围。

为了实现长江禁捕“四清四无”目标,此次水上大排查明确了重点任务,查看水面是否存在涉渔船舶和捕捞网具,是否存在捕捞行为和渔民,重点检查省市县交界水域和非法捕捞多发高发水域;对照中国渔政举报平台受理掌握的非法捕捞问题和国务院大督查等督查巡查反馈地方的有关问题,查看相关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云南省长江禁捕工作涉及昆明、昭通、曲靖、楚雄、大理、丽江、迪庆等7个州(市),39个县(市、区)。排查的范围为全省长江禁渔通告中涉及“一江三湖八区九河”,重点为金沙江干流、水生生物保护区、赤水河水域。此次水上大排查采取水域执法巡查、清理捕捞网具、填写巡查日志、汇总巡查工作报告的方式,实现了重点水域的全覆盖,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现象形成了强大震慑。

省级禁渔专班专门派出人员,指导昭通市水富市、绥江县向家坝区域的水上大排查工作,并随同渔政执法船队一起巡查。密切对接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上游组大排查,做到上下联动、协调到位、情况清楚、报送及时。同时,通过巡查,进一步掌握基层禁捕工作的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制定措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排查取得明显效果。7州(市)共有816艘乡镇船舶已落实“三统一、一承诺”(统一登记备案、统一证件、统一标识,签订不得从事生产性捕捞的承诺书),430艘合法特定功能船舶已签订不得从事生产性捕捞承诺书;共清理非法网具199张,拆解三无船舶13艘;共出动执法船艇水上巡查216次,执法人员陆上联合巡查199次,7州(市)累计水上巡航里程6233.9公里,陆上执法巡查8290.25公里;昭通市绥江县成立库区综合执法大队、水富市成立两江综合执法大队,采取“出门一把抓、回来再分家”充分结合的执法机制,为有效开展常态化禁捕执法监管探索了经验模式。

审稿人:蔡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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