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馆新馆项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象调查评估情况公示
组织单位: 云南省科学技术馆
公示途径: 项目现场、政府官网和媒体
公示时间: 10工作日,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23日(10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 若对本公示有异议或有其它历史文化遗产线索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五华文化艺术中心3楼省科技馆办公室(五华区小屯路198号),提交方式如下:
1、现场提交地址:五华文化艺术中心3楼省科技馆办公室(五华区小屯路198号);
2、邮箱:303962780@qq.com;
公示单位及联系电话:云南省科学技术馆;0871-65323883;
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昆明市呈贡区文物管理所,0871-67479264;
公示详情,请查看下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