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憨南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示。
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纸质报告书存放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办公室,欢迎前来查阅。
建设单位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213号;
环评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166号。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wsmdIXiUx-qEu9Gs-_UA?pwd=6tff 提取码: 6tff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单位及专家和社会团体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后,以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云南磨憨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邓工 15087181435)
环评单位: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871-64118256 1398851903@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日期为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云南磨憨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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