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湾小新村片区改造项目(二期)地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象调查评估情况公示
组织单位: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龙翔街道办事处
公示途径: 项目现场、政府官网和媒体
公示时间: 10工作日,2026年01月09日-2026年01月22日(10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 若对本公示有异议或有其它历史文化遗产线索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龙翔街道办事处,提交方式如下:
1、现场提交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翔街道办事处3号楼302办公室、邮箱:861469845@qq.com;
2、公示单位及联系电话: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龙翔街道办事处,0871-65326957;
3、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昆明市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0871-63311976。
公示详情,查看下方附件: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04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