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洱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 年 12 月招聘公告
洱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因工作开展需要,现委托洱源县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6 名,诚邀有志之士踊跃报名,共同为机关事务工作贡献力量。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始终秉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确保招聘流程的公平性、透明性与规范性,为每一位符合条件且具备潜力的应聘者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选拔出最适合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详情
本次计划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共 6 名,男女不限。招聘岗位主要从事公务接待、会议服务及综合类相关工作,要求应聘者能够熟练应对各类公务场景,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与综合事务处理能力,为机关的高效运转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支持。
三、招聘条件
政治素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拥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备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对所应聘岗位充满热情与敬业精神。
国籍与法律遵守:应聘者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切实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年龄要求: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且 40 周岁以下,此年龄段的应聘者通常具备较为丰富的社会阅历与工作经验,同时又保持着良好的学习能力与工作活力,能够较好地适应岗位工作需求。
学历与专业素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接待流程和礼仪规范,具备出色的仪表仪态和精准流畅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在工作中展现出专业、亲和的职业形象,并且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能够冷静、妥善地处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户籍要求:户籍地为洱源县或常住洱源县,熟悉当地环境与人文风情,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并融入当地的工作氛围与节奏。
其他条件: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如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等。
优先条件:具有行政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经验人员优先考虑,这类人员能够更快地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凭借以往经验为机关事务服务工作带来更高的效率与质量提升。
限制条件: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本岗位,以确保招聘人员的合法性与合规性,维护机关单位的良好形象与工作秩序。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有序进行,各环节紧密衔接,层层筛选,确保招聘结果的科学性与可靠性。
报名时间、地址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03 日起至 12 月 10 日止,上午 8:00—11:30,下午 14:00—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请应聘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地址:洱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洱源县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与电话: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0872 - 5129806。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近期 1 寸免冠证件照片 3 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以及个人信用报告(需自行到中国人民银行受理点申请),确保报名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初审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由洱源县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资质进行严格的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洱源县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及时通知本人参加由我公司组织的考试。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应确保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以免错失考试机会。
考试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考核。首先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3 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以确保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具备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与综合素养。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 ×40%+面试成绩 ×60%,突出面试环节在选拔过程中的重要性,更全面地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注意,面试成绩低于 75 分的将不予以录用,以保证录用人员的整体水平与岗位要求相匹配。
终审资格审查:终审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进一步核实应聘者的个人背景信息,确保招聘人员无任何违法犯罪历史,符合机关单位的用人标准与安全要求。
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严格执行,以确保应聘者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各项任务与要求,为机关事务服务工作提供有力的身体保障。
政治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政治审查不合格: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曾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文秘工作疾病的。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其他不适合从事办公室工作情形的。
聘用:由洱源县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与拟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将招聘人员派遣到洱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为 1 个月,试用期结束一经录用,工资及其他待遇按照《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指导意见(试行)》(洱政办发〔2024〕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872 - 5129806,欢迎应聘者来电咨询相关待遇详情。
五、本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洱源县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沟通,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来源:洱源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