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2025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公告
一、计划名额
本次“本籍人员回引计划”采用面试方式,回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实施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永胜县域外在职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本人、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其中一方具有永胜县户籍人员;
(二)配偶为永胜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申请“本籍人员回引计划”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纪律、行为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永胜县域外经过统一分配或公开招聘的在职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原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法学、土木工程、建筑学、城市设计、工程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
7、近三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未定等次视为合格等次),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8、现工作地服务期已满,原工作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同意调出,能正常办理调动手续。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籍人员回引计划”实施范围:
1、近3年内年度考核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4、人事档案有涉嫌涂改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实施程序
(一)组织报名
1、信息发布:本次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永胜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布。请申请参加“本籍人员回引计划”的工作人员及时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公告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4日。
3、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8:00—12:00,14:30—18:00。
4、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具有永胜县户籍的,须提供本人、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学历证书、学历在线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材料除提供原件外,另需提供复印件一套。
(2)本人填写的《永胜县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2025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报名表》(附件1),配偶为永胜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还须提供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工作证明及《永胜县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2025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配偶在永工作证明》(附件2)。
(3)最近五年来获得的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证书和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需注明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公章。
(4)《永胜县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2025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工作证明》(附件3)、《XX单位同意调动证明》(附件4)、《参加永胜县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2025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承诺书》(附件5)。
5、报名地点: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局办公室。电话:0888-6521158。
(二)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申请人员所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公开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立即取消选调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报名缴费
本次回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回引过程中个人往返、食宿等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四)组织面试
1、本次回引工作在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等部门的全程参与和监督指导下进行,采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择优回引。
2、本次回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以下二个部分构成:
1、面试成绩:面试得分。
2、近五年表彰奖励得分: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3分,州市级加2分,区县级加1分。获奖年度以文件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年有多个奖项的,取其中1个最高级别奖项加分。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从事住建系统工作年限长的优先,工作年限再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体检工作由永胜县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本籍人员回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委托永胜县人民医院负责本次人才回引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其人事档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进入事业单位方式等内容。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者,空余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聘用人员,调档审查合格后,在永胜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拟选调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任等相关人事手续。
(八)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1、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录用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本籍人员回引计划”选调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结合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评聘制度进行岗位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永胜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二)此次“本籍人员回引计划”报名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接受社会和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五)此方案由永胜县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本籍人员回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88—6521158
监督电话:0888—6521043
附件:附件1-5.doc
来源:永胜县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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