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司法局招聘合同制司法协理员(非在编人员)1名
永善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司法协理员(非在编人员)1名,工作地点为永善县茂林司法所。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02月07日至2007年02月6日出生);
5.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7.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志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4.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5.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6.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至6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永善县司法局政工科三楼(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玉泉九组),咨询电话:0870-3198179。
3.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持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优先聘用情形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彩色免冠2寸近照电子版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覆盖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初审,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符合应聘条件者予以报名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不予报名。经过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由永善县司法局政工科组织,经考察公示无异议后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薪酬待遇及其他事项
(一)薪酬待遇:工资3000元/月(含相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购买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司法协理员可以聘用为人民调解员,同时纳入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奖补范畴。
(二)工作内容:辅助司法所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参与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受委托承担社区矫正、协调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面向社会收集立法意见建议、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完成法律法规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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